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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:企业缓缴社保费期间免收滞纳金

来源:东方网   发布时间:2022-11-27 11:43:54   阅读量:11426   
   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免收滞纳金。 如何为企业排忧解难,让企业轻装上阵日...
 

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免收滞纳金。

如何为企业排忧解难,让企业轻装上阵日前,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,预计今年将减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3.56亿元,失业保险费5.16亿元,以支持企业渡过难关,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

根据消息显示,海南省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和失业保险费率政策,降低建设工程工伤保险费率日前,全省所有参保单位继续执行现行工伤保险费率降低50%,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低至0.5%的政策日前,全省建筑,铁路,公路等各类建设工程工伤保险缴费费率,将由之前的工程合同总造价的0.9‰,0.75‰统一下调至0.65‰,达到全国最低水平

海南省也明确,今年将针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,零售,旅游,民航,公路,水路,铁路运输等行业,分阶段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,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政策其中,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期为3个月,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,有效减轻企业负担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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